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张家界学院关于修(制)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张院发﹝2025﹞41号)相关要求,特组织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审阶段(7月27日前)

1.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教师等对本学院各专业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深入研讨和全面自查,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分配等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结果,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学院审核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撰写自审报告,说明自审过程、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情况。

(二)学校初审阶段(8月10日前)

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线上初审。各二级学院根据专家初审意见对本院各专业进行持续改进,论证通过后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提交教务处。

(三)学校终审阶段(8月25日前)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现场进行综合审议,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最终的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实施,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方案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1.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要点

序号

要点

内容

1

分析总结报告

是否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是否对执行情况及教学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是否对于教学成效、存在的问题、教学改革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反思。


2

调研论证报告

是否充分听取和吸纳了各利益方的意见,是否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修订思路进行了论证,是否对采取的改革措施针对的问题、预计成效进行了论证,如何对接人才需求,是否对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实践教学所占比、混合式教学所占比等)进行了合理安排。


3

人才培养方案和国家专业标准及认证标准的符合度

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认证与评估相关要求。


4

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指导意见的吻合度

人才培养方案对《张家界学院关于修(制)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


5

培养目标和办学、专业定位的吻合度

培养目标与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专业办学定位是否吻合。


6

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课程设置的支撑关系

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大纲的对应支撑关系是否合理。


7

课程结构体系

公共课的设置是否符合指导意见要求;工科专业要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调整完善课程体系,通识教育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所占学时学分比例等。


8

特色与优势

是否体现最新的人才培养改革成果,是否体现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


9

培养改革措施

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对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度,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体现“调研论证报告”中的改革措施与国家最新教育改革精神。


10

材料规范

人才培养方案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学时、学分是否符合要求,材料的体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现场审议安排(时间及地点再另行通知)

由专业负责人进行汇报答辩,汇报时间10-15分钟,答辩和审定时间30-60分钟;专业汇报中主要要讲清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落实:说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是否按照“关于开展2025版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张院发﹝2025﹞7号)要求组织开展,是否落实《张家界学院关于修(制)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张院发﹝2025﹞41号)的精神。

(2)执行国标:说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国家专业标准及认证标准、行业要求的符合度。

(3)支撑关系:说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与专业办学定位的关系、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关系、课程体系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关系、课程设置与课程体系的关系、课程教学目标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关系”等等。

(4)质量保障:说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质量保障措施。

二、材料报送

1.7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

(1)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自审通过);

(2)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3)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报告;

(4)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定表;

(5)人才培养方案自审报告。

2.8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根据学校线上初审专家意见形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纸质档及电子档。

3.材料报送要求:材料包括纸质稿(签字盖章)、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按专业进行分类组织。

联系人及方式:付春艳,0744-8323227,电子邮箱:jwc@zjjc.edu.cn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2.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各二级学院应邀请与专业发展紧密结合的企业行业专家学者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通过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行业企业需求的契合度。

3.落实改革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考虑各专业实际情况,确保指导意见中提出各项改革要求落地落实。因专业特殊原因未达到学校改革要求的事项,应说明原因。

 

附件:张家界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docx

 

 

张家界学院教务处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