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3〕1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拟于2025年5月到6月集中开展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适度控制原则。二级教学单位应加强专业教育,根据专业办学资源、人才培养要求,将转专业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
2.个人自愿申请原则。
3.规范有序原则。
4.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办理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3日)。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在5月20日前将方案与填报的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进行备案审核,教务处审核无异议后,在教务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工作方案应包括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拟接收学生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内容。
2.学生申请,转出二级教学单位审核并上报(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在2025年5月29日之前自行下载打印《张家界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完成后,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在《张家界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上签署意见,并将其同《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在5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复核。
3.接收二级教学单位组织转入学生考核(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20日)。6月5日之前,教务处对二级教学单位已同意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及材料分发至各转入二级教学单位。6月10日至6月18日,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集中组织考核工作,择优录取,并根据考核结果在《张家界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上签署意见,同时和《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在6月20日之前报教务处。
4.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末审核并在教务网站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本次转专业工作有序开展。
2.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考核与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理由和申请条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转专业理由不充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正式文件下达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1.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
2.张家界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
4.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
附件1: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xlsx附件2:张家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附件3: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xlsx附件4: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xlsx
张家界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