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生考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后学分认定和转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3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服务人才国家战略、履行学校社会责任、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素养,服务学校科学发展总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教改[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将获取机动车辆驾驶证作为通识选修课程施行学分认定和转换。现将有关实行办法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1.学分认定是指学生取得学校认可的学习成果,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一定的学分。学分转换是指认定的学分,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转换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学分和成绩。

2.本课程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实训两部分。从本学期开始,我校除2020级以外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自主选修本门课程。

3.本门课程学习成果只能认定和转换一次。课程及学分认定和转换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4.凡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皆可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

5.学生学习成果经认定后,作为通识选修课程模块录入,课程成绩按照学校现行成绩计分折算予以记载。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实训考试合格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者可分别各记学分1分,合计2分。

6.认定流程:

第一,个人申请。理论知识考试合格或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张家界学院学分认定转换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学校审核。通识教育学院及教学科研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第三,成绩记载。通识教育学院录入审核通过后学生的课程成绩及相关信息;

第四,材料存档。审核通过后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由通识教育学院存放归档。

7.学分查询。学生可在学校教务系统中查询。

8.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并以作弊论处;造成违规认定和转换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9.本办法由学校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张家界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张家界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号

电  话

二级学院

专  业

年级班级

学习成果

情况说明(证明材料)

认定课程

课程代(编)码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分

成绩

以上内容属实。                         申请者签名:

通识教育学院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学科研处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两份,学生填写并附相关材料报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处审核后,一份交通识教育学院存档,一份自己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