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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含理论大纲、实践大纲、考核大纲,下同)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材编写、教学组织、管理、评价和考核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有关2022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编制范围

2022年新修订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理论教学课程、独立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都应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

二、编制原则

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课程内容改革和课程开发为重点,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促进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等方面的改革,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确定课程教学目标,整体优化教学内容,系统规范教学实施,充分发挥课程教学、课程考核等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编制的教学大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教学大纲要符合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贯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保证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

2.体现高度的科学性。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时量,合理编排教学内容,使深度、广度、难度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实践教学大纲应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整体优化,合理设置实验项目,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积极推行实践教学改革,对实践教学形式、手段和方法的整体优化,注重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体现实践教学改革方向,力求反映学科发展最新技术与最新成果,保证实践教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要尊重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鼓励优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活动模式,以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自学等内容,实现课程教学的优化设计。

4.充分吸收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保留我校长期教学实践的经验基础上,把近年来教学改革的成果、科研成果固化到新教学大纲中,体现教学改革的精神,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根据学科的发展方向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更新课程内容。

5.根据学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各门课程都要作进一步的精选与整合,要从“广而博”中选择、重构“少而精”的教学内容,着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精讲多练”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6.要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和近三年来国家出版的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编制要求

1.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与学时、课程类别、适用专业等要求必须与各专业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按“通识教育课、学科专业课、创新创业教育课、集中实践教学”进行编写,各模块课程请严格按照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其中,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专业选修课,无论以后是否开设,均须制订教学大纲。

《入学教育与军事技能》《体育文化节》《劳动教育》《毕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通识选修课》等由通识教育中心和开课单位共同制定相应的课程实施细则,即学生开展军事技能、体育活动、劳动教育、毕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获得创新创业成果等可认定该门课程学分的实施细则,统称“《XX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纳入汇编。

2.不同专业开设有同名的课程,因教学目标要求不同致使教学内容有明显差异的,以及同一课程学分与学时设置不同的,都应分别编制教学大纲。

3.对于通识必修课和学科核心课,修订教学大纲时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该课程基本要求,要能体现该课程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体现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及挑战度,合理增加课程难度与深度。

4.制定大纲时,格式和内容要力求规范,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名词术语恰当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

5.教学大纲应由各教学单位按专业组织编写。定稿的大纲,应有撰写人与审核人的签字,但不能为同一人,审核人一般为专业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审核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防止出现重复。

6.各类大纲的编写格式原则上应根据下发的模板编写(见附件)。

四、工作组织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小组,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教学系(教研室)编写教学大纲。结合学科本身的科学体系和教学规律,综合考虑课程体系的科学性,解决好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分工,避免必要知识的重复和遗漏。

2.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讨论,编写人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大纲定稿后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各单位组织专家审议论证后报教学科研处。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教学单位组织组织教学系(教研室)、课程负责人开展座谈调研,明确每门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负责人,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附件1《xx学院(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情况汇总表》上报给教学科研处。

第二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2月底,各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形成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第三阶段:2023年3月,由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各教学单位进行审议,各教学单位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形成二稿。

第四阶段:2023年4月,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专家审议,各教学单位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形成其定稿。

3.教学科研处将对大纲编制工作进行形式检查,审定通过后汇总编印。

4.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各教学单位的编制工作应于在2023年4月3日前完成,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名的大纲定稿纸质版一份连同电子档压缩包以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教学科研处李碧老师。

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李碧,联系电话:0744-2200582。

 

附件:

1.《xx学院(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情况汇表》                                 2.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3.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4.课程考核大纲模板

     5.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汇总表

 附件1:xx学院(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修(编)订情况汇总表.xls附件2: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教学大纲模板(考核大纲) 11.7.doc附件3: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教学大纲模板(理论大纲)11.7.doc附件4: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教学大纲模板(实践大纲)11.7.doc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