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实施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全过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受分管教学校领导直接领导。下设综合办、教务管理科、教学质量监控科、教研科、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考试中心等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4人。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为学校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
3.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教学任务的安排、教学过程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
4.负责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做好教材的选用、征订计划审核工作。
5.负责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和验收工作,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6.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管理,做好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和各级各类考务工作管理,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等工作。
8.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价机制,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
9.负责学校“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等三融工程相关工作,负责校地、校企之间的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的规划、立项、论证、总结以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等工作。
11.负责对本(专)科各类教学数据的采集统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工作,以及教学任务核算、教学部门教学业绩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
12.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